本招议标项目(太阳成集团tyc151cc应收账款项目)招议标人为太阳成集团tyc151cc矿山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议标条件,本次采用公开招议标。
为加强公司债权管理,增加流动资金,防止坏账、呆账及债权失效事件发生,确保应收账款按时按质回收,公司决定对难以回收的应收账款以招议标的方式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律师团队进行清收。本次招议标范围涉及应收账款共120笔,金额共计12845788.85元。本次招标对委托清欠的货款实行风险代理,公司先期承担的费用(含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等需支付给司法行政机构,中介机构等)从律师团队的回款金额中抵扣完,再计算法律服务费;如先期承担的费用由欠款方或第三方承担并兑现,则做相应冲抵。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经过司法机关登记。从事本项目的具体人员必须是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
(2)投标人应具备从事应收账款催收的经验。
(3)投标人应当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议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5日17:00: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联系公司风险控制部田丰粮(电话13469036495)获取本次招议标应收账款清单。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3日17:00:00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向联系人田丰粮(电话13469036495)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司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太阳成集团tyc151cc矿山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本次招议标公告同时在太阳成集团tyc151cc矿山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本次招议标活动接受太阳成集团tyc151cc矿山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的监督,联系方式:太阳成集团tyc151cc矿山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0731-22980859 。
招议标人名称:太阳成集团tyc151cc矿山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丰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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